6月27日,北京市海淀法院判决小米盒子侵犯乐视《金陵十三钗》、《我是特种兵》,《医者仁心》、《当婆婆遇上妈》、《男人帮》、《山楂树之恋》、《宫锁心玉》等7部影视作品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向乐视网赔偿15万元。
由此,小米和乐视关于内容的大战拉开帷幕。在判决出来后,小米方面回应称,小米盒子接入的是iCNTV的平台,节目采集由iCNTV管理,来源合规。对此,昨日乐视公司发表声明,要求小米公司面对判决,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依法向乐视进行道歉赔偿。乐视声明称已取证掌握了小米对乐视另外500多部电影电视剧侵权的证据,近期将会陆续提起诉讼。
于是,我们看到,一方面小米拼命将责任推给iCNTV,而乐视网则不依不饶,乘胜追击。其实,小米和乐视的大战已经不是第一次,两家公司都在走生态链的类似路线,但做法却并不相同。对于后起之秀而言,人们在评断其优劣时,往往会将其剖析地淋漓尽致。看上去一大堆高深莫测的数据,抑或玄之又玄的文字,让人如坠雾里,不明所以。但事实上,不论数据还是堆砌的文字,都只是虚幻。而真正承载后起之秀未来的还是最初的目标和阶段的施行力度。当然,也离不开大环境的配合。
乐视和小米对簿公堂的事件,瞬间点燃了整个互联网业界的激情。就像当年的3Q大战、3百大战一样,乐视和小米这两大后起之秀成为针锋相对的“死对头”。与此同时,人们对其背后的“阴谋诡计”分析地明明白白。但似乎一个更为关键的问题被忽略:争斗只是暂时的,谁能在未来笑到最后才是真正的赢家。小米究竟因何被乐视揪住不放?一位不愿具名的某视频网站互联网电视业务负责人告诉,乐视和小米的冲突其实只是表面现象,背后的真实原因是,乐视和牌照合作方未来电视iCNTV的矛盾在不断升级。简而言之,牌照方可以利用自己的播控平台地位对第三方内容“空手套白狼”;乐视则是投鼠忌器,既要维护自己的内容版权权益,又要维持和牌照方既有合作;而对于小米而言,自身没有内容则使其必须完全依赖第三方合作,在整个纠纷事件中缺乏话语权。
总之,尽管乐视垂直一体的生态模式相对稳健,未来能在内容环节获得更多产业利润,但是它的模式带有封闭特征,将影响产业合作、企业规模,在构建一云多屏的服务中落后。而小米的生态体系更具开放思维,它的水平扩张带来的产业链整合能力,正在快速为它的垂直布局带来许多机遇。当然小米也不是没有风险,终端市场竞争更为激烈,而且硬件市场价格越来透明,且走向标准化,小米必须在市场达到饱和之前尽快建立基于内容与服务的运营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