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媒体报道,雷士照明在8日晚间发布公告,宣布罢免吴长江CEO职务,并将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罢免吴长江的执行董事一职。
雷士董事会称,此项决议“很艰难,也非常慎重”。遭受波及的还有吴的弟弟吴长勇,以及穆宇、王明华两位副总裁。作为雷士创始人,吴从大股东到股权出让后成为职业经理人再到被董事会罢免,与公司投资人之间的恩怨又增添一笔。
事实上,这并不是吴长江第一次“下课”。2012年5月,吴长江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CEO等职务。同年8月,面对吴长江离职引发的股价动荡,雷士曾发布公告进行说明,列举了“从经销商处获得了个人贷款”等几大罪状,并抵制吴长江重回董事会。
回顾近几年雷士的发展历程,不难发现,无论是股价动荡还是营收下滑,始作俑者都是创始人吴长江。持续数年的内斗风波,与其视野格局和个人性格息息相关。
雷士照明上演了一出“狗血剧”:两年前,创始人吴长江遭遇资本方逼宫,数月后,德豪润达董事长王冬雷出面,支持吴长江,吴避免了被驱除,保留了CEO职务。但双方的盟友关系在8月8日被踢爆,王冬雷亲自驱除吴长江,并放言,如果不这样做,雷士照明活不过两年。
吴长江是雷士照明的创始人。但自从在香港上市,这家公司就不再是“吴长江的”企业。一家公司既然上市,就成了一个公开的利益博弈场。创始人从市场上兑换了大量的利益,必然要出让或放弃公司的部分控制权,同时,还要接受投资方的考验和挑剔。
投资方,掌握着的股权,类似“选票”,掌握着高层的任命。尽管上市后吴长江还是董事长和CEO,但实际上,随着他的股权的稀释,他已经逐渐成为打工者,或者说,在向职业经理人过渡。一个企业的创始人,从创业者到打工者的转变,既可以看作是成功,也可以看作是失败,评判标准,要看他是对从这个过程中获得的利益是否满意。
雷士照明等众多公司事件警示国内企业特别是初始创业者,资本进入你的公司不是摆设,不仅要追求利益最大化,而且在利益受到冲击和与管理者发生矛盾时,是要当家说话的,甚至将管理者赶出公司而不管你是否是创始人。不是中国多年来形成的法治、公司内部治理制度淡薄的思想所能左右的。企业规模扩张需要引资时,一定要保持自己绝对的控股权。这个教训太深刻了。
总之,牢记资本是把双刃剑。它是慈祥的,能够成就你的公司和事业;它又是冷酷的,也能够将你扫地出门,甚至不认你是否是创始人。
在这个过程,创始人与投资方产生一些矛盾和摩擦,并不奇怪。吴长江与投资方的矛盾,显然比较大。
2012年5月,吴长江遭到罢免,在上市公司的职务被“一撸到底”。公司的投资方,驱除了吴长江。其时,吴长江在公司仍然拥有超过10%的股权,但已经不足以与资本方抗衡。但作为重要股东之一,吴长江依然有较多的资源,与投资方进行“权力斗争”。因此,在他遭遇罢免的大约半年内,雷士照明持续动荡,出现了工人罢工、经销商另立门户、供货商停止合作等等乱局。
平息这场动荡的,还是资本与股权。当年12月,德豪润达以16.5亿港元,收购了雷士照明超过20%的股权的收购,一跃成为公司的老大——拥有最大的股权,拥有最大的话语权。德豪润达的董事长王冬雷自称是吴长江的“救命恩人”,因为,这场收购之后,吴长江委任为CEO,重新职掌雷士照明。
但这场收购,看似王冬雷与吴长江结为了盟友,但实则为接下来的驱除吴长江埋下了伏笔——德豪润达拥有的超过20%的股权,11.8%是从吴长江手中收购的。也就是说,从那时候起,只剩下2.54%股权的吴长江,基本上成为了一个打工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