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描二维码 关注一览公众号

打开微信扫一扫,即可直接关注

当前位置: 一览薪闻 > 薪历程 > 关于工资,你必须知道的12个常识!

关于工资,你必须知道的12个常识!

2014-08-01 07:21:26| 发布人: 明天是纪念日 | 来源:网络| 浏览(1826)| 评论(0)

  工资即劳动报酬,对劳动者来说,工资是辛苦工作的劳动所得,是大部分人群主要收入来源和基本生存保障,其重要性可见一斑。而对于企业来说,工资也承担着吸引人才、激励员工等重要作用。因此,根据劳动者的不同工时制度依法合理制作工资体系、支付劳动者工资是人力资源管理中的必修课,也是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减少劳动争议的基本要求。

  1、发放工资的各项硬性规定

  答: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支付。

  用人单位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应当按时将工资划入劳动者本人帐户。

  用人单位直接发放工资的,应当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并办理签收手续。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委托亲属或他人代领。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记载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项目、时间、本人姓名等,并按有关规定保存备查。单位不管以何种形式发放工资,都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一份本人的工资清单。

  用人单位应当每月至少支付一次工资。支付工资的具体日期,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如遇法定休假节日或休息日,通过银行发放工资的,不得推迟支付工资;直接发放工资的,应提前支付工资。

  对实行年薪制或按考核周期兑现工资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每月按不低于最低工资的标准预付工资,年终或考核周期期满时结算。

  2、工资性收入的定义

  答:工资性收入即工资总额,由六个部分组成,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其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包括:①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②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有关规定颁发的发明创造奖、自然科学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和支付的合理化建议和技术改进奖以及支付给运动员、教练员的奖金;

  有关劳动保险和职工福利方面的各项费用;

  有关离休、退休、退职人员待遇的各项支出;

  劳动保护的各项支出;

  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出差伙食补助费、误餐补助、调动工作的旅费和安家费;

  对自带工具、牲畜来企业工作职工所支付的工具、牲畜等的补偿费用;

  实行租赁经营单位的承租人的风险性补偿收入;

  对购买本企业股票和债券的职工所支付的股息(包括股金分红)和利息;

  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劳动合同时由企业支付的医疗补助费、生活补助费等;

  因录用临时工而在工资以外向提供劳动力单位支付的手续费或管理费;

  支付给家庭工人的加工费和按加工订货办法支付给承包单位的发包费用;

  支付给参加企业劳动的在校学生的补贴;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补贴。

  3、员工工作未足月的工资计算方法:

  答: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天÷8小时

  (注:21.75为月计薪天数)

  4、假期工资计算基数的确定:

  答:劳动者在依法享受婚假、丧假、探亲假等假期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国家规定支付假期工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按以下原则确定:

  (一)劳动合同有约定的,按不低于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相对应的工资标准确定。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确定的标准高于劳动合同约定标准的,按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标准确定。

  (二)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均未约定的,可由用人单位与职工代表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确定,协商结果应签订工资集体协议。

  (三)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无任何约定的,假期工资的计算基数统一按劳动者本人所在岗位(职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资的70%确定。

  按以上原则计算的假期工资基数均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超时、双休日、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的计算

  答: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

  (二)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工资;

  (三)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6、计件工资制加班工资的计算

  答: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当根据前条的原则相应调整计件单价。

  7、企业停工、停产期的工资支付规定

  答:用人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当按约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用人单位可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8、我国现有工时制度的介绍

  答:我国现有三种工时制度。

  标准工时制:是指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工作性质或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综合计算工时制:是指企业因工情况特殊或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需要安排职工连续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不定时工作制:是指企业因工作情况特殊,需要安排职工机动作业,无法实行标准工时制度,采用不确定工作时间的工时制度。

  9、企业如何申请特殊工时制度

  答: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应当向企业工商登记注册地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但企业实行以年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包括同时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应当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

  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企业,应当填写《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申请表》并递交下列申请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二)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对员工工作和休息安排的计划;

  对确有必要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以要求申请单位提供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相关的职工名册、考勤记录等其他材料。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准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决定,并书面批复申请单位。因情况特殊需延长审查期限的,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可延长10个工作日。

  10、综合工时制加班工资的计算

  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劳动者综合计算工作时间超过法定标准工作时间的,应当视为延长工作时间,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11、不定时工时制下加班工资的计算

  答: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的用人单位,在法定休假节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工资。

  12、企业拖欠工资的法律责任

  答: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结语:细节决定成败。实践中,许多劳动者与企业在劳动关系存续期亲密无间和和美美,但是在劳动关系终止或解除后因各种琐碎的原因发生争议,不欢而散。即使在这争议中企业并不承担主要责任,相关事务的处理仍然要耗费不少人力、物力。其实,只要在管理过程中在注意合法同时,在细节上多一点人性化,就可以避免不少争议的发生,并通过离职员工的宣传在同类企业获得好口碑,更能给在职员工提供对企业的认同感,可谓一举多得。

我要回复

分享到:

您尚未登录,请登录后再提交你的评论!
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关于一览  |  联系我们  |  用户反馈  |  友情链接  |  实名认证

深圳市一览网络股份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2006-2025 粤ICP备08106584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070017

深圳网络警察报警平台 深圳网络警
察报警平台

公共信息安全网络监察 公共信息安
全网络监察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企业主体身份公示 工商网监
电子标识

安全联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