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10-10 17:30:07| 发布人: 大橙子 | 来源:一览薪闻| 浏览(6407)| 评论(12)
“国庆”长假间加班怎样计算加班费?
按照国家法律规定,10月1—7日为休假,其中: 1—3日为法定节假日;4—7日是休息日。因此,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按日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加班费不得以调休相抵销。劳动者在休息日加班,可安排补休或按不低于其本人日工资的200%支付加班费。
若用人单位不按规定支付加班费,劳动者可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举报。按照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除需补足劳动者的加班费外,还要按补足部分的25%支付补偿金。
目前,劳动者全年月平均工作天数为21.75天。计算方法为:法定节假日加班费=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加班费可以用调休来冲抵吗?
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不能以安排补休代替加班费。法定节假日休假是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劳动者在法定节假日加班,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不低于工资的300%支付加班费。在休息日加班,安排补休可以不支付加班费。
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工作的,应首先安排补休,不能补休时,则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补休时间应等同于加班时间。所以,在10月1—3日加班的,用人单位必须发给加班费;10月4—7日加班的,可以安排补休。
7天全加班侵犯劳动者权益吗?
有劳动者反映,国庆7天全部被用人单位安排加班,一天也未能休息,单位此举违法吗?
《劳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第四十一条规定:“对于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因此,若国庆长假间劳动者全部加班,明显违反上述规定,属于超时加班,是劳动法规不允许的。
若劳动者被加班工资所吸引,“自愿加班7天”,甚至愿意与用人单位签署加班自愿书,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免责吗?负责人明确指出,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超过法定加班时间的行为都是违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