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社群> 环保 行业交流群> 新版《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出台 将4类24种固废列入...

新版《进口废物管理目录》出台 将4类24种固废列入禁止进口目

浏览(411) 评论(0) 赞(0) 收藏(0)
来自: 杨雪 发布于: 2017-08-22 20:14:29

中国环境报记者谢佳沥8月17日北京报道 环境保护部近日发出公告,发布《进口废物管理目录》(2017)。


  据了解,此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共同对现行的《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和《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进行了调整和修订。主要是将来自生活源的废塑料(8个品种)、未经分拣的废纸(1个品种)、废纺织原料(11个品种)、钒渣(4个品种)等4类24种固体废物,从《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调整列入《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


  调整修订后,《禁止进口固体废物目录》包括废动植物产品、塑料废碎料及下脚料等14个大类。《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包括金属熔化、熔炼和精炼产生的含金属废物等五大类。《非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目录》仅包括木及软木废料等两大类。


  公告自2017年12月31日起执行。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2014年第80号公告,环境保护部、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海关总署、国家质检总局2017年第3号公告同时废止。


来源:中国环境报


他们都在说 (共0 条评论)

我要说

你好,请 登录 注册 后再进行评论!

请先登录

客户端

客户端

触屏版

触屏版

网页版

网页版

分享到: